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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二、实施主体:合肥市体育局
三、许可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6项;
2、《安徽省体育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3、《合肥市体育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
四、申报材料:
(一)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含举办健身气功培训):
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或培训班的申请书;
2、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身份证明;
3、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证明;
4、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证明;
5、参加过体育行政部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辅导人员或专业管理人员的资质证明;
6、活动所在场所的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7、活动计划安排;
8、举办参加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健身气功活动,还须先获得同级公安机关许可;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立健身气功站点:
1、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申请书;
2、所在地街道、乡镇同意设立证明;
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活动场所同意使用证明;
5、经过体育行政部门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辅导人员资质证明;
6、活动内容、时间安排;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办理程序: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体育局窗口对申报材料(2套)进行预审-→申报材料齐备即受理-→申请人填写申请登记表-→现场勘验(在规定时限内由工作人员与申请人联系)-→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签发意见、盖章-→出具审批意见。
六、承办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免费
八、窗口联系地址及电话:
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
窗口电话:0551-3538837
九、网址:
市行政服务网址:www.hfxzzx.gov.cn
市 体 育局网址:styj.hefei.gov.cn
十、监督投诉地址及电话:
合肥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阜南路40号富康大厦711室),电话:0551-2648050 |